山里部落青年 Sayun‧Riyung(馬思穎):「而在諮商同意的投票過程中,部落被迫接受世豐的不平等條約。」
不滿世豐公司準備在花蓮卓溪豐坪溪上的水力發電廠開發,對部落的諮商過程。21號部分的部落族人北上抗議,當中也針對部落諮商同意的相關辦法,提出質疑。
世豐公司公關人員陳雲上:「我們是超過1/2的人數參與,然後達到過半以上的關係部落同意,這些都是按照法律來做,那如果說這樣子叫做違法,那我們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各種法令,我們怎麼遵循呢?」
世豐公司按照相關法規進行,不過部分族人卻認為程序存在瑕疵。包含《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中,明訂每戶一位代表的投票機制,以及關係部落認定方式,甚至在世豐開發案中,六個關係部落僅一個不同意開發,有族人質疑這違反原基法精神。
原民會綜規處專門委員曾興中:「原民會經徵詢各部落以及大家的意見之後,將這個辦法草擬完成之後,送過立法院查照確認過,這個法規命令的程序本身,是符合相關的法制程序要求。」
這似乎都按照程序走,但族人及環團也轉向立委陳情,並檢視現有機制。立委伍麗華表示,諮商同意辦法確實有不完備之處,而問題就在諸多的爭議中,諮商同意辦法卻沒有設定反駁或申訴管道系統。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碰到這樣的情形(不服結果)都是訴諸法院,然後再尊重法院的判決。但是我們看到的幾個案例,其實到最後法院都是判決,我們的陳情方是勝利的。可是其實這件事情,應該還是要回歸到《部落諮商同意辦法》,它到底有沒有這樣的訴願跟判准機制。」
事件延燒修法契機,伍麗華日前也與相關部會研商辦法內文,修不修法還是得看原民會態度。至於世豐公司面對修法聲浪,則表示尊重,但對於目前部落諮商同意的結果,程序還是先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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