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台南兩名警員,遭外役監嫌犯刺殺身亡,也讓國人關注外役監制度。不過像這樣仍在外逃亡的外役監逃犯,刑事局表示目前尚有1人在逃。行政院通過的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相關法條6號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儘管外役監人員遴選門檻提高,但朝野對法條仍有不同意見。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邱顯智說:「按照行政院的版本,只把一些侵害個人法律的罪,把他作為不得遴選的條件,而這些巨商大賈貪官汙吏所犯的罪,還是通通都在這裡面。」
就怕外役監遴選條件修法後,成為達官貴人的俱樂部,不該讓重大經濟罪犯進到外役監,享有縮短刑期的待遇,回頭看目前行政院的修法版本,將外役監遴選條件調高,以入監服刑時的罪名為標準,像是重大暴力和高逃亡的犯罪類型等,就喪失遴選資格,不過也有一派認為,應該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
民進黨立法委員 黃世杰說:「這些人反而是,在我看來有一些我不敢說全部,反而是我們最需要利用這個(外役監)的機制,去改變他的人。」
國民黨立法委員 游毓蘭說:「既然可以享受不受戒護的,其實他們在外出工作,或者是在返家探親、探視的這個期間,配戴類似電子腳鐐的。」法務部長 蔡清祥說:「謝謝委員替我們爭取人力跟經費,電子監控這個事情,我們早就在有在規劃,有在研究事實上法律的依據是有的。」
外役監遴選對象,縱然標準變得更加嚴苛,但各黨之間仍有部分條文無法取得共識,但畢竟是攸關社會安全,又要保障受刑人賦歸社會的重要角色,是否要重新定義遴選標準,各黨仍需繼續磋商研議。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林芷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