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的國土功能分區將在114年公告實施,中央跟各地方政府陸續辦理國土計畫原則說明,在原鄉地區,討論農業發展區第四類劃設是重點之一,其中信義鄉久美部落可做建地區域非常有限,但在目前中央以通則性及微型聚落原則劃設的草圖中,族人發現有些使用中的土地卻沒在劃設範圍,似乎沒有完整保障部落土地使用權益。
望美村長田美玉表示:「部落的人擔心說這樣的話,是不是他的土地,將來是不是沒辦法再使用,所以我希望我們上級單位,能夠以部落的心聲,再把整個規劃分區的功能再做微調。」
南投縣原民局科長林婷玉說明:「我們儘量就是去爭取說,我們在劃設的原則可不可以,以聚落的形式將它範圍擴大,但是這個不是我們這邊可以決定,我們也會極力地爭取,以我們原民發展的權益,去爭取我們劃設原則的擴充。」
原民局表示,藉由會議就是希望了解當地族人想法,並寫下記錄再向主管機關回報,讓區域劃設更完善,但對於區域劃設實施之後的未來性,族人提出疑問,若部落人口增多,是否還能持續新增建地。
清華大學副教授黃書偉表示:「如果把部落裡面這些,現在有在做農牧使用的土地,統統都劃成可建築的土地,對部落到底好還是不好,這個現在也沒有辦法,也沒有那個時間去好好地,做一下研究說到底這樣子的做法,對台灣大部分的部落是好還是不好。」
學者強調,目前先解決部落建物違規使用的問題比較保險,也提到國土功能分區是一項大計畫,裡面也包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及特定區域計劃等機制,可再進一步為部落做詳細規劃,而各部落劃設草圖都會放在村辦公室供族人參閱,期盼部落一同關心並提出意見,讓土地做最適合的利用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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