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豐電力公司總經理李錦浚:「今天算是公聽會,部落會議之前的說明會,讓我們說明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的計畫,工作許可辦理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向部落的鄉親說明本案公聽會,有關的共同事項還有共同參與,以及利益分享機制的內容及利弊得失。」
依據原基法第21條,業者經公告後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3日在花蓮縣卓溪鄉山里部落特別召開公聽會,說明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目的、程序、施工的內容等,希望取得部落的同意。
世豐電力公司總經理李錦浚:「世豐公司為了響應政府綠色能源的目標與政策,申請開發我們的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希望得到我們部落鄉親大力的支持,早日全面的施工。」
計畫說明後部落族人踴躍發言,分別要求水力發電廠必須明定回饋、保障機制,並與部落達成共識,同時也提出施工及建廠後的隱憂,是否會危及部落安全、生態環境影響、傳統領域權、農業灌溉用水等。
山里部落居民柯真光:「我們勝訴請他們回來,再重新再來過,如果沒有那次法院,我自己出錢,自己出油費,沒有那個法院判決,我們今天沒有這樣,它早就過關了,他不會管你,所以今天為什麼這樣,你要感謝很多的人,為部落努力,我不是反對為反對而反對,不是,就是為部落權益。」
山里部落居民邱志雄:「我們今天回饋金吃重比率,山里多少,三笠山多少,古村多少,我不管說贊不贊同,這不代表我們山里立場,我要的比率是什麼,剛剛柯校長講的數據講好,下次合約簽名按照合約走,法律就是這樣,不管同不同意。」
山里部落事務組長李正勝:「我有三個要求,第一個水由你們來負責全免,第二個電也是由你們來負責全免,這是要給我們部落的一個回饋。」
山里部落水力發電開發計畫公聽會非常平和,族人理性表達意見及隱憂,因時間因素業者並無法充分回應,表示:研擬後書面或下次會議時答覆。同時業者也將陸續至關係部落召開公聽會,預計希望今年10月底前依據原基法,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完成諮商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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