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翻車事件四年過去,8月25號在台北高等法院進行二審言詞辯論庭。在言詞辯論庭結束後,家屬召開記者會,根據去年一審的判決中,司機被判刑4年6個月,但台鐵官員卻完全無罪,讓家屬無法接受,因此抨擊台鐵只會讓基層員工背黑鍋。
普悠瑪事故家屬范銘浚說:「台鐵買了普悠瑪號以後從頭開始他都沒有按照原廠的保養手冊下去保養,沒有必要買那麼好的火車花那麼多的錢,為什麼買了你也不會去維護就讓它自己開,直到哪一個司機開到壞的時候你自己倒楣,這是我們今天25在法庭上我們據理力爭的事情。」
范銘浚拿出台鐵採購合約書截圖,表示台鐵沒有按照採購標準使用車輛,更指出台鐵提供的火車設備是有瑕疵的,無論哪個司機駕駛都會有危險,台鐵甚至隱匿原廠事務操作手冊。另外家屬也認為,運安會調查報告中,普悠瑪列車翻車時間點、地點,不可能是4點49分27秒在里程K89+251翻覆,更強調沒有超速140公里,認為台鐵應該要負起責任,而不是完全無罪。
普悠瑪事件家屬徐美珍說:「普悠瑪事故到現在已經四年多了,對我們就是受害者的傷害一直在增加沒有減少,然後目前台鐵也沒有在說實話,如今翻車的點都沒有確定的點,為什麼說一個實話是這麼困難的。」
而針對家屬指控,台鐵表示,目前不會針對二審辯論庭進行回應。而四年前的普悠瑪翻車事件,奪走18條珍貴生命、造成116人受傷,歷經一、二審後,最終審判將在10月27號出爐。
責任編輯: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