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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大武土地權利回復 全台首例原民取回「祖居地」

大綱

坐落於林務局屏東事業區第19林班地內的舊大武(kalabuwanane)部落,霧台鄉公所從106年開始,曾進行傳統遺址跟生態資源的維護計畫,希望透過辦理補辦土地增劃編,將林班地改為大武部落的傳統領域,經過中央各部會、屏東縣政府以及霧台鄉公所多年來的努力,大武部落族人近日終於取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狀,是原住民族人取回「祖居地」土地權利的全國首例。

大武村長代表61位的族人,接下倫原段43-1、43-2、44-1地號的舊大武部落土地權狀,面積2.3公頃的土地,將由61位族人共同持分。

61位大武部落族人接續上台,收下代表祖居地石板家屋土地的石板屋模型後,臉上都難掩內心喜悅。

大武部落居民麥雍正:「舊大武我們本來以前祖先住在(的)地方,雖然它在這個過程當中它變成國家的,可是我們現在再申請下來變成又拿回來屬於我們真正自己的,這個我們整個部落都是舉目都很開心的一件事。」

大武部落居民柯海燕說:「遷村的時候,舊大武就成為我們林務局的土地,一直到111年的時候還是成為我們真正我們的土地收回來。」

大武部落族人自1944年(民國三十三年)集體搬遷至大武部落現址後,祖居地舊大武部落後續被劃為林務局林班地,多年前大武部落族人在取得共識後,提出取得土地權利的訴求,透過原民會、林務局、屏縣府以及霧台鄉公所的多次協商,將近4年時間完成所有的行政程序,成為取回「祖居地」土地權利的全國首例。

霧台鄉長杜正吉說:「希望這件事成就之後,許許多多原住民部落的遺址,可依照我們現在已經走過的行政程序一件一件地收回來。」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說:「在未來我們也希望能夠透過法令的增修編,也就是將現在的原保地的開發辦法,將它提升為原保地條例的位階,目前行政院已經通過這個草案的版本,將送進立法院一起地來做討論原住民土地部分的權利回復未來將會有一個更大的進展。」

大武部落族人特別設宴,以辦喜事的心情來慶祝。立委伍麗華進一步表示,希望未來能提升《原住民保留地管理開發辦法》的法律位階,修訂《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將災害遷居所需土地、傳統慣俗祭儀所需用地、舊部落祖居地遺址等公有土地,得以報請行政院核定增劃編,落實原住民族的土地正義。

責任編輯: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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