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薪天災假法制化訴求,勞團指出,颱風天出勤勞工,僅有2成有領到雙倍薪與獲得補休。根據民調顯示,颱風假納入勞基法,採有薪假議題,有6成企業認同,9成勞工同意,表示勞資雙方具有相當程度共識。勞團痛批,現有法規的天然災害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僅建議雇主宜不扣發工資,對雇主拘束效力低,勞工權益保障明顯不足。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祕書長葉瑾瑜表示:「你現在勞動部的法規,竟然這麼落後,還只有『宜』而已,事實上是對勞工保障,非常不足的。」
宜蘭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胡勝已說明:「全民有這樣的一個共識當中,那麼高的民調,已經同意我們,把這個颱風假,納入法制化,為什麼勞動部還不動。」
對於勞團所提天災假立法訴求,勞動部指出,由於各行業性質差異大,事業單位規模不一,民生服務需求也不同,立法強制規定颱風來襲時,就全面停止勞工出勤,實務上勢必產生其他社會問題,仍應審慎。
勞動部科長蔡瑩潔解釋:「因為天然災害的發生,它基本上就是不可歸責勞雇雙方,其實我們之前已經開會過,就是因為各方各行各業的,性質差異非常的大,事業單位規模也不一定。」
勞動部表示,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以行政指導方式,建議雇主合理對待勞工、不宜扣發工資等。勞團則希望勞動部接受陳情後,能夠盡速推動有薪天災假法制化,別再停留在產業多元,無法一致化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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