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大標題,催促執政黨儘速讓「礦業法」修法完成。時代力量黨團在原住民族日提到,在礦業法中有關部落諮商同意的修法進度。 因為這個已經送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準備在下個會期審查的版本,時代力量指出,法案要求一次性辦理諮商同意流程,恐怕有損族人權益。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因為時空環境的變化,那就是再加上氣候變遷,針對礦業的採取這部分,我們也希望在修法的時候,能夠比如說至少訂個,五年一次部落諮商同意。」
開發商僅需一次的部落諮商同意,等同是「你的祖先已經同意」的萬年租約。過去時代力量及伍麗華、陳瑩及洪申翰等立委,都針對政院版本呼籲修正,認為部落的諮商同意需定期召開。法案主管的經濟部是否聽得進去,也不是沒機會。立委伍麗華表示,六月分經濟部預告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內容從廠商探勘、開發步驟,都有明確規範行使部落諮商同意的時間點,或許礦業法未來,可以朝這方向邁進。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解釋:「那我相信經濟部慢慢慢慢,也有了一些正確的觀念,那我是在想說,這次送進來,不論是逐條討論的過程,或者是協商的過程,我想只要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那我自己是覺得滿有信心的。」
法案送入經濟委員會,也就是下個會期有望逐條審查,陳椒華也呼籲到時候召委能儘速排審。不過法案就諮商同意次數的癥結點,是否能符合定期諮商同意的理想?未來立委們仍會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芷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