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又將掀起一波露營潮,不過今年內政部送給部分露營業者一份大禮,就是在7號部務會議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在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放寬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的使用限制。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表示:「那在農牧用地裡面,他可以做三種使用,一個是說管理室,一個是營位,一個是衛生設施。那如果是在林業用地,他就只能做營位跟衛生設施。」
內政部修訂的草案指出,農牧用地這三種使用,需是1公頃以下的小型露營場總面積的10%,且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而與敏感地區重疊的土地則不算在內。而這也代表有一部分的露營用地都能透過修法解決,像是桃園市府過去粗估將有八成業者土地有望合法。
土地放寬讓露營產業法制化邁出第一步,而後續土地怎麼申請?面積怎麼算?敏感地質區是否有解套?立委伍麗華表示,過去與部會協調,希望有兩年的輔導期。
伍麗華說:「我們希望兩年內能夠用輔導取代裁罰,所以這兩年很重要。就是中央跟縣市政府我們有要求,中央已經訂定規則了,那現在接下來就是要到縣市政府的輔導。」
兩年要解決的恐怕不只土地問題,伍麗華指出未來露營產業主管機關觀光局,也要儘速擬定露營場管理辦法,未來更期盼將露營產業納入發展觀光條例,讓業者經營及民眾休憩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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