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號海洋委員會預告,將蘭嶼達悟雅美族,用來製作貝灰的材料硨磲貝,列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後,引發族人抗議並在6月中旬,由原民立委召集相關部會協調並蒐集族人意見。回頭來看,若依照現行野保法第21條之1條辦理,蘭嶼達悟雅美族人,若要採集硨磲貝前,若是屬於固定時間舉行的歲時祭儀活動,要在20天前事先申請許可,若非定期,必須在5天前提出申請,否則將觸法,達悟雅美族人認為,此舉有違族人,採集硨磲貝的文化慣習。
貝灰文化傳智權代表人Syaman Macinanao (謝永泉)說:「你20天前去拿的貝灰,因為它還是很硬很光滑,所以那個不能燒貝灰,我們平常燒的貝灰,可能是前一年或者是前兩年的貝灰然後一直放在外面,它氧化以後就比較好燒。」
財團法人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周家輝說:「如果他說要告訴原住民做保育,你要怎麼保育必須要作申請,因為你數量變少,但我尊重你文化,你還是要去申請然後搞不好有限制數量 我不曉得,但申請只是說你要去符合這個法令,我們會為了要服侍,從這個法令而去做這些事情,請問一下這個法令用意在哪裡。」
在海洋保育法尚未出爐之前,海委會目前只能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7條第2款,來公告7種硨磲貝為珍稀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但從2020年8月野保法中,攸關海洋野生動物保育事項,轉移由海委會管轄以來,都尚未訂定和海洋野生動物相關的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而現行林務局的”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能否兼顧達悟雅美族人的海洋傳統文化?
台大地理環資所博士林嘉男說:「其實台灣最缺乏的,就是我們永遠只有國家的版本沒有部落的版本,這個前提就是我們好像認為部落沒有能力做保育,或者部落只是在做資源使用的消耗,而不認為這件資源使用的文化,它本身是有助於保育,我想蘭嶼海洋文化的例子幾乎是可以推翻國家假設的前提。」
現行法律規範與達悟雅美族人,使用貝灰文化的慣習背道而馳,儘管目前仍在意見蒐集期間,但族人也深切期盼在7月23號,草案公告到期前,相關部會承諾將親自踏上蘭嶼島上,與族人面對面協商機會不跳票,然而學者也點出,除了要將商業漁獵捕撈,和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漁獵文化捕撈的差異性進行審慎評估,否則看似保育海洋物種的策略,實際上將會讓達悟雅美族人,世代相傳的海洋文化,面臨斷續存亡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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