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屏東縣發生有一位孕婦,在懷孕滿35周的時候確診,經過一星期的居家隔離後,剛好碰上要進行懷孕第36周的產檢,就在該名孕婦到定期檢查的醫院要進行產檢時,醫院卻跟該名孕婦說,即便是居隔期滿快篩陰性,也需要在經過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後,才能進行產檢。對此,該名孕婦就詢問該地衛生所,衛生所表示,不清楚醫院拒絕產檢的原因,讓該名孕婦表示,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出什麼狀況,該如何是好?
懷孕確診個案說:「產檢醫院自主管理期間不收,就是居隔跟自主管理期間都不收,如果自主管理結束後還是陽性,他再不收我是要去哪裡?」
翻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公告,陽性確診後,個案須開始實施7天居家隔離,加上7天自主健康管理。若個案7天居隔期滿,無論快篩結果即可就醫。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與該醫院聯繫後,應該是溝通上以及資訊傳達上有誤會,希望能進一步地釐清事實,以免造成醫療糾紛,也擔心孕婦身心狀況。而針對懷孕後期因故無法產檢的部分,國健署也做進一步地說明。
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副組長蔡維誼說:「我想如果孕婦在36周的時候,因故沒有辦法進行產檢的時候,我想我們還是呼籲她還是在後面的產檢,因為每週一次還是繼續做完後面的產檢,那當然在自主健康管理的期間,如果有這個早期的比如說有破水,或者是有子宮的收縮或等等不適的症狀,還是要儘速去到醫院裡頭去就醫。」
國健署也表示,若孕婦在懷孕期間,針對孕期以及產後育兒等保健問題,也可以撥打孕產關懷諮詢服務專線,尋求協助。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德蘭亞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