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院公告釋字785號解釋文,指出輪班制公務員工,缺乏框架性規範,為了保障輪班制公務員健康權,要求相關規範必須於3年內進行修正,去做制度調整與研究,但工時改革聯盟批評行政機關毫無作為。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促進會常務理事蕭仁豪:「當前政府真的對於基層公務人員的權益,非常非常的不重視,這三年的時間除了110年的年末,開始有動作就是可能110年的年初開始問,然後在年末開始才有試辦跟調查。」
基層公務人員原本期待本次修法,能終止長期過勞的慘況,然而行政機關至今提出的法案內容,卻僅是空白授權各機關訂定健康權,造成不同職種健康權不一、一國多制亂象。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會員代表楊適瑋:「行政院跟考試院的版本,如果依照現有他們所提供草案內容,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行政機關不會在未來,對於輪班制公務人員的相關工時規範,有任何顯著的提升。」
立法委員邱顯智:「應該建立基層參與的制度,藉由第一線人員的經驗推動改革,並運用現代的科技,和管理的知識,優化作業流程,減低不必要的人力消耗。」
對於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工時改革聯盟表示,反對目前敷衍的修法草案,讓修法結果能真正保障基層,並透過明確法律條文制定規範,包括工時基準應明確寫入法條,廢除加班換嘉獎制度,應給予加班實質補償,保障基層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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