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間都在想方設法,解決氣候變遷帶來的影響。行政院21號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並把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設下要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放目標。其中修法增訂將先從國內大企業開始,分階段徵收碳費。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處長兼主任蔡玲儀指出:「費率的訂定會考慮我國的(溫室氣體)減量(情況),然後跟產業的排放源的類型、溫室氣體的種類等等。未來會依照這樣的原則來訂定費率。」
修法也提到被徵收的對象,如果徵收對象提出自主減量計畫,能有效減少碳排放量,就可使用優惠費率並抵減碳費,至於徵收的費率跟方式等,在母法通過後會以子法訂定。
但何時開始進行徵收?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表示,比較大的對象盤點出來,大概有287家會先收,估計可能徵收的時間會在2024到2025年之間,「所以這個是需要時間去盤點的,也需要業界去提出自主減量、自主管理的計畫。」蔡鴻德說。
總統蔡英文表示:「台灣的產業以出口為導向,我們要導入全球綠色供應鏈,無論是製造業的製程改善,交通部門運具電氣化等,都要做出結構性的調整。這需要公私合力一起來完成。」
2050年邁向淨零碳排放,產業轉型勢在必行,政府正持續彙整各部門意見,提出系統性減碳策略,讓指標性的大企業帶頭,減緩能源轉型過程中帶來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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