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幾位族人依據原基法中的共管精神,與林務局開啟了「原住民狩獵自主管理計畫」,過程中,社會的另一邊發生了王光祿釋憲案,涉及釋字803號,全台灣都在關注與討論狩獵文化之際,也凸顯原住民社會,亟需一套以族群為本位思考、推進原住民權利往前邁進的實質政策。
林務局去年也著手修正野保法中,對於原住民狩獵規範的相關條文,為了要讓修正後的草案,讓更多族人知道,特別在南投召開原住民族狩獵辦法修正草案說明會,其中將族人自用需求的狩獵行為入法並予以保障,獲得在場族人的一致肯定。
原權會執行長塔斯竹幹‧武浪表示:「對於這一次的這個原住民狩獵辦法,由衷的感佩,因為我們過去我們的動保法21條,一直就沒有把自用這一項目放在裡面,造成整個原住民族在狩獵上,無時無刻地受到法律的制約。」
丹大布農生態旅遊協會專案經理全文盛解釋:「我認為整個條文的設計,比先前之前的比較明朗,而且也寬鬆很多了,當然這些都還要徵詢部落族人的一些意見,希望能夠大家集思廣益,未來對於原住民族狩獵的這個行為,能夠有一個很好的一個管理。」
修正後的草案,不僅就原民狩獵文化慣習做出了增修,來符合大多數原民族人的期待,同時依循原基法等精神,在條文中做出許多對等、共管以及便民的修正,也希望透過說明會,再度聽取族人意見。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惠東補充:「這個草案主要當然是要回應,去年五月大法官,在釋字803號解釋之後,所提出來的一些指示,那麼包括自用的入法,那麼還有多元的一些,有彈性的申請的方式、組織、程序等等,那麼能夠來切合我們現在原住民族,狩獵的一些需要。」
林務局科長鄭伊娟也說:「希望透過說明會,讓族人能夠更了解未來對他們,在狩獵上的一個,權利上的一個尊重,還有我們是希望說朝向,大家一起對於山林共管的方向前進。」
林務局表示,修正草案在完成初步的全國說明會後,將再送農委會走行政程序,隨後再公告兩個月,預計在今年,即可就可把修正後的狩獵辦法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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