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卑南族阿里擺部落因為沒有固定的祭儀用地,長年來每到年祭活動都需租借土地或是在馬路舉行,雖然曾向政府申請撥用公有地,但因土地所屬單位屬於國產署以及台鐵局,導致土地遲遲無法撥用,但經過民意代表多方協商,部落祭儀用地終於有了解方。
台東卑南鄉鄉長許文獻表示:「當時鐵路局給我們的回函,就是一定要有償撥用,因為部落還是有這樣的需求,後來就跟鄭天財委員提起這件事,今天召開部落完以後,我們會依照部落的需求,儘快來跟國產局商討土地面積跟撥用的程序。」
鄉長表示,國產署已初步同意無償撥用近兩公頃的公有土地,但由於未來還需面臨地上物賠償問題,以及該筆土地位於地震帶,不適合興建部落聚會所,所以建議部落僅可使用一分地,但部落族人認為,公所限縮部落使用面積已侵害部落權益。
阿里擺部落居民劉雪瑛表示:「可以無償撥用,為什麼你只給我一分,誰說的誰規定的,就是感覺你們就是不願意幫我們。」
阿里擺部落居民黃美芳表示:「這個只是推託之詞,是否要蓋巴拉冠(聚會所),那個是以後的事情。」
阿里擺部落會議主席劉國政表示:「我們所有部落聚會不是在馬路上,要不然就是承租別人的地,我們就好像遊民一樣到處遊走,今天有這個機會我想先爭取土地在往下一步走,最終目的我們希望說能夠在地上建築一個地上物,所謂阿里擺永遠的巴拉冠(聚會所),阿里擺大家所有人的家。」
族人表示,未來這塊土地除了可以成為部落祭儀用地,同時也種植傳統作物,提供族人完整的傳統教育場域,而卑南鄉公所也表示,會協助部落完成撥用程序,至於未來土地該如何使用,將會再跟部落繼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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