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喊部落要生存口號,來自宜蘭南澳德卡倫部落族人,24號前往台北高等法院,針對台泥和平廠設置廢棄物焚化爐,提出行政訴訟。就是因為位在花蓮秀林的台灣水泥和平廠,跟花蓮縣環保局簽訂BOO契約,代燒花蓮縣境內垃圾,並設置再生資源利用中心。去年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但過程備受質疑。
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林韋翰表示,「那我們認為說這樣它跟它的名稱一樣,再生資源利用中心,它其實就是一個廢棄物再利用的機構,依照法規它必須要重新實施環評。」
律師指出,這是一個新的開發計畫,不應只是花蓮縣環保局跟台泥雙方認定,進行環境差異分析,而是要向中央環保署,申請較全面且嚴謹的環境評估,來審查開發對環境的重大影響。而讓族人不滿的還不只這一項。
德卡倫部落會議主席林明禮指出,「做汽化爐期間,從來沒有向我們澳花德卡倫部落諮商過,因為我們距離和平廠距離三公里,然後我們生活也是在共同圈裡面,我們進出和平、回來也從和平回到澳花。」
雖然屬於宜蘭縣,但僅有一橋之隔的澳花村,並未收到台泥跟花蓮環保局的說明,族人表示,是到後期幾乎定案才邀請族人參與會議。
對此,就有南澳鄉澳花村居民,「只要有臭味一定是飄到我們孩子身上,下部落的只要遇到風大了,窗戶都不敢打開,因為滿塵的沙暴,你夾雜不知道什麼樣的灰塵,有什麼樣的成分在,那是我們非常擔心的一件事情。」
為什麼明明在生活圈內,卻沒有諮商同意權相關程序?原民會指出,當時行文給花蓮縣府及環保署,並透過疊圖分析,都認定焚化爐開發處屬私有土地,不屬於諮商同意權行使範疇。
原民會土管處長杜張梅莊指出,「雖然它不屬於諮商同意的範疇,但是我們針對跟部落溝通、還有未來這個環評上的執行,我們都有分別跟宜蘭縣政政府,花蓮縣政府行文,請他們要特別注意落實法規的執行。」
另外原民會也特別向兩方縣府提到,在未來計畫的回饋或是共管機制中,必須將澳花村納入。但現在族人期盼的,就是希望停止代燒垃圾計畫,還給部落乾淨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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