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提問,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不發一語。會出現在宜蘭地方法院,正是因為22號檢廉第二度大動作搜索,包括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兒子林佑澤,以及縣府部分局處一級主管,全被約談。
記者 Ciwas Yamai:「經過檢方訊問後認為縣長林姿妙及女兒林羿伶,還有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另外林姿妙還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罪嫌重大,因此檢方認為有羈押必要,在23號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而相關罪嫌,疑似跟土地弊案有關,前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應是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計畫「機六用地」周邊,地號1558農地交易,沒被列管,也沒有課徵到上百萬元土地增值稅,才被追查,縣長跟縣府是否在背地裡,圖利自己人?這次檢方除了追查土地弊案,也發現部分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件。最終法院裁定,3人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女兒跟農業處長則是無保請回。
宜蘭地院庭長黃永勝:「本件因為檢察官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就是重罪還有串證之虞,那還要有羈押必要,符合這個規定,我們法院才可能裁定予以羈押。」
由於承審法官認為,不符合羈押必要性,透過交保即可替代羈押方式。但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未來會再視裁定理由後,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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