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陳瑩):「不幸發生了,勞動機關幾乎也沒有什麼好的因應作為可以去幫助受到侵害的勞工。所以讓勞工獨自去面對司法,這是很殘酷的事情,他們還要自己去舉證。」
立法院26日審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陳瑩就把焦點放在「職場性侵」,由於過去曾有地方勞政機關未落實責任通報遭到糾正,因此要求勞動部補強事前預防及事後保護機制。
勞動部條平司專委 顧家容:「為了進一步保障到後續申訴人,他可能相關後面的司法、一些資源準備的部分的話,那可能關於這個部分的話,我們這邊會再會同相關的跟地方再做相關議題的研議。」
另一邊,國民黨立委盧縣一則針對高風險加害人的資訊揭露,並主張是否能依照再犯風險,採取分級、分對象、分區域等的必要通知。
國民黨立法委員 Sasuyu Ruljuwan(盧縣一):「第二就是說,對於評估具有什麼級別以上的再犯風險,經常活動在學校、幼兒園或托育機構附近的個案,是否可以研議向特定學校、機構一定範圍內做必要對象的通知。」
衛福部次長 呂建德:「因為很多加害人,很多事實上都是熟人,所以這裡面會怕對於被害人,他有沒有資訊因為這樣揭露之後,被人家按圖索驥,然後甚至有公審,造成二度傷害,所以這個是真的必須要來謹慎為之。」
衛福部表示,現行制度已經有部分高風險個案資訊公開機制,但是否進一步擴大,仍有風險考量。從被害人事後保護到高風險加害人管理,朝野立委要求行政部門補上制度缺口,才能避免傷害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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