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 李遠:「有一個誤會就是,媒宣費是買特定媒體跟那個等等,其實是完全誤會。」
文化部長李遠強調,外界對媒宣費有所誤解,指的就是文化部115年度編列4,738萬元媒體宣傳費,7月2日在立院教文委員會審查時,成為朝野攻防焦點。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全數刪除,引發民進黨立委質疑,在未充分了解文化部業務需求下就提案減列;國民黨則認為,相關預算的編列與執行方式仍有檢討空間。
國民黨立法委員 羅智強:「前面沒有公信力,你的媒宣費的案子又沒有透明度,這是為什麼葉元之委員一直在講的,你透明總要做到嘛。」
文化部次長 王時思:「我們今年多了國家鐵道博物館,未來多了國家兒童、兒未館,多了國漫館、國家漫畫博物館,這些館舍的活動跟籌備,也全部來自於這一筆媒宣費用。」
文化部對此進一步說明,若相關預算遭到刪減,不僅會使各項重大文化政策的推廣受限,更將直接衝擊文化幣發放、打擊黃牛等重要公共宣導的實質效益。不過,翁曉玲仍主張全數刪除媒宣費,朝野立委也因此爆發激烈口角。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所以因此用這樣的方式來刪減,造成一種嚇阻的一種作用,我想這個部分我們都尊重,但是影響到這個很重要的一個文化宣傳,其實這確實是受到影響的。」
面對僵持不下的局面,經過一個上午的討論,委員會最終決議,將原先全數刪除案改為「凍結800萬元」。文化部後續須提出書面報告,並經教文委員會同意之後,始得動支相關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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