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全台歲時祭儀最密集的季節,也正逢暑假。許多部落因應祭儀的外地人潮,會設計攝影證件及相關規範。只不過實際的約束力不斷受到討論,有律師建議,部落會議或是協會,可討論公約並張貼、公告。尤其雙方發生爭執,遊客採取法律途徑的情況下,這份決議或許能發揮作用。
律師 陳君瑋:「那我們知道這些法律規定(提告內容),縱然它構成,可是它法律有一個東西叫做違法性,如果說我們有作成部落會議決議,或所謂發展協會決議,那它也可以蓋過,它這些我剛剛講的傷害罪妨害行動自由罪的成立。」
部落及協會決議,或許能保障自身權益,陳君瑋認為在法律上也具有相對效力。而也有的部落,會希望旅客提供在祭典期間的影像備份,就是擔心祭典文化被錯誤詮釋。
律師 陳君瑋:「的確外面人他們會去做有效傳播,可是有效傳播,假設他用成戲謔或負面方式,這個當然不是部落想要,所以同時發放給你攝影的證件,同時間我也要求必須要留有備份備查,我覺得這樣是合理的。」
合理但能不能這樣做?加上傳統智慧財產權,在奇美案爭議後又有法律上認知落差。要進一步保障部落,陳君瑋認為也可以透過部落決議的方式設計。但也有部落的出發點,是想與旅客共同保存文化。
巴蘭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 Tava.Tawilring:「他們拍的照片,也可以回饋給我們部落,那我們部落也可以做紀錄,因為有時候我們部落族人在祭典期間,可能沒辦法隨手拿攝影機拍照做紀錄這樣子。」
部分部落目前採取柔性告知,就盼與旅客達成默契,並遵守祭儀規定,避免觸犯禁忌。而陳君瑋則表示,部落祭典某種程度屬於公益性,但同時具有部落私有的專屬性。面對法律仍有的疑義,他也藉此呼籲應設置原住民專責法庭,以族群主體出發,處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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