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weather-slider]

太魯閣號事故二審 李義祥加重改判12年6月

大綱

2021發生的408列次太魯閣號出軌案,釀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違法施工的工地主任李義祥29日二審改判12年6月徒刑,其中肇事逃逸無罪逆轉改判最高刑度7年;審判長林信旭說明,曾一度離開且沒有即時協助救護構成肇事逃逸,但無法認定有殺人犯意。

2021年4月發生的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奪走49條性命,傷痛也依然存在親人的心中,在一審判決中釀禍的工地主任李義祥被判7年10月、移工華文好無罪;而在二審審理,29日改判李義祥12年6月、華文好則維持無罪。

太魯閣號事故家屬 陳小姐:「我們希望法院可以讓李義祥和華文好承擔起他們應該要負的責任;我們也希望這個宣判可以讓我們對我們的家人有所交代。」

太魯閣號事故家屬 陳先生:「不管判得再重刑責也大概就是這樣,也都是沒辦法換回這49條人命。」

李義祥被加重判刑,一大關鍵理由是合議庭認定,他在肇事後沒有立刻通報救護,反而一度離開事故邊坡,除了犯下過失致死與妨害投標罪,這次追加肇事逃逸論罪;而華文好能獲無罪其中1項理由,因為合議庭認定在大貨車墜入鐵軌前,用挖土機拖拉大貨車的這個行為是李義祥獨自決定,華文好並未參與。

太魯閣號事故家屬委任律師 陳孟秀:「運安會裡面說到的是,華文好向李義祥提議說我們用挖土機來拉車好不好?難道這就不是一同協力、一起造成這個事端的過程嗎?」

其實過去審理階段,罹難者家屬的委任律師也多次主張依照不作為殺人罪重判,但合議庭最終未採納。

花蓮高分院刑庭庭長 林信旭:「李義祥跟408車次應該是完全沒有認識、也沒有什麼任何動機,所以無法認定說他有要殺人的動機。」

高分院認為李義祥應該不具殺人動機,判決指出,從施工車輛墜軌到列車撞擊前後不超過1分半,李嫌因為偶發意外驚慌失措沒有立刻撥電求救,難以單靠這點認定有殺人犯意,本案仍可上訴。

責任編輯:林懷恩

相關文章

魯凱族

【魯凱族語】ta‘avalra ‘i tatolohae ni|萬山部落勇士祭的由來

文化介紹
傳統祖靈祭是一系列為期四個月的祭典,現今配合族人工作求學濃縮為一天,並特別將「勇士祭(Ta‘avala)」凸顯辦理。
小辭典
  1. ta‘avalra
    勇士成年禮
  2. molapangolai
    祖靈祭
  3. asavasavahe
    男性青年
  4. atamatama
    父字輩的稱呼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