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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愛喝飲料,但所產生的一次用飲料杯數量相當可觀。環保署昨天(22)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明年7月起,不得使用發泡塑膠材質,像是保麗龍飲料杯,店家也不得免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
環保署表示,禁用保麗龍杯明年7月上路,店家也應提供消費者「自備杯」至少要便宜5元誘因;另外是針對連鎖便利商店跟連鎖速食店,要求112年起,需提供循環杯,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至少須達15%。實施後開始稽查,業者若違規按次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責任編輯: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