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及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共同主辦的「台灣原住民族地熱論壇」9日登場,也在論壇中發布《原住民族與地熱宣言》。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 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這些版本我們也是希望說,在未來台灣地熱開發上面,能夠去注意到的一些指標原則,首先針對土地跟自然主權的部分,我們希望肯認跟尊重
保障原住民族權利,在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裡面得到確認,包含再生能源領域裡面的相關權利。」
宣言內容除了強調原住民族土地、自然資源主權,也要求開發過程的溝通及部落參與及共管機制,並且提出要有完善的法律政策,來保障原住民族等相關權利,共提出六項具體訴求。地熱作為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高度重疊的再生能源,受邀出席的原民立委也指出,開發過程中部落及族人參與的重要性。
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陳瑩):「大家一直強調共存共榮,但是這個共,是不是共同擁有的概念,還是只是說等我賺到了,我們再來共同分配利益,我想那個力道是有差別的。」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無論如何你進到原住民的部落,你本來就要做一個好的客人,你來到這個地方,你本來就應該要跟大家好好地相處,即便不用做諮商同意,你都能夠主動地釋放出這樣的善意。」
台東金崙地區周遭,目前已有4家地熱電廠進駐,過去電廠也遭到當地族人反彈。金崙村長陳志偉表示,開發商的說明會中,難以看見「部落參與角色」,以及開發所帶來的效益、回饋。因此聯盟各部落成立地熱溝通平臺,把部落聲音透過一次一次的會議傳達。
金崙溪流域聯盟召集人 陳志偉:「但是除了回饋之外,我們也希望說也要建立一個監督的機制,然後在遴選廠商的部分,是不是在中央遴選廠商的部分,也能夠納入地方上的聲音、幹部的意見等等這些。」
部落視地熱為共享資源,也期盼進駐開發商與部落建立友善關係。陳志偉表示,像是回饋機制的運用,包括在青少年教育、文健站、長照等部落公共事務,甚至共同發展地熱所帶來的產業效益。原鄉具有開發地熱的潛力,如何共生共榮?值得各界進一步規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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