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組織法修法,明定原民會主委山地、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以及族群委員改無給職等爭議。自從修法三讀過後,行政機關要提覆議、釋憲的討論未停歇,沒想到3日總統府公告原民會組織法修正案,引發原民社會一陣討論。
原民會族群委員 Laling Yumin:「原民會要怎麼推動,公共事務或是在未來的政策上面,要怎麼去推動。當然還有很多地方要討論,但我們還是希望,我們的大人們他們還是可以提出捍衛原民會組織法的問題,因為這是尊嚴的問題。」
報請覆議這條救濟管道,並非行政機關的選擇。原民會指出,目前會尋釋憲途徑,而採取行動之前,也需讓修法流程走完,強調仍會維護原民會業務推動量能。
原民會主委 Ljaucu Zingrur(曾智勇):「當然我們只是給(族群委員)部分的出席費、交通費,還有一些基本的費用。那我想我們先目前先這樣來處理,那我們一樣的我們現在就是說,尋找最適合的時機,最適合的時候我們提出釋憲,希望未來透過釋憲,讓業務能夠更順暢。」
而族群委員確定為無給職,改以車馬費等維持委員們的業務推動。但族群委員 Laling Yumin 表示,目前委員們仍會完成任期工作,不被薪給制度影響。
原民會族群委員 Laling Yumin:「保障族群權益最大的體現,就是我們繼續留下來好好做事,基本上每一個族群委員角色,都是很重要的,而且工作上也很吃重的,雖然個人權益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但是為了部落族人的權益、整體原住民社會的權益,我覺得我們還是繼續努力做啦!」
原民會主委 Ljaucu Zingrur(曾智勇):「特別他們也準備好怎麼樣服務自己的族人,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很高興,我們也希望要交付一些工作給他們,只是說在所得上,我們沒有按法來配合,但是他們的服務量能一直都在。」
但Laling也表示,會在合理的規範內爭取族群委員權利,委員間仍在討論共識。對此,原民會表示尊重,同時強調,修法內容仍影響原民會行政量能,也未經原民社會充分討論。期盼透過各種救濟途徑,保障原民事務能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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