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遊行的U12世界盃棒球賽奪冠隊伍,備受國人愛戴,也連帶提升國人對運動發展的關注;但職棒簽賭問題仍是隱憂。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法重點包含運動平權、獎勵運動工會,更要嚴懲簽賭不法等。
國民黨立法委員 柯志恩:「政府對於假球防制的政策,不論從過去的作為或是從球員親身的一個回饋,在法制上面都沒有辦法一步到位,讓球員始終處在高風險的環境來比賽。」
三讀條文明定以強暴、脅迫等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3千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立法委員 張雅琳:「仍有一些業餘或是基層賽事,不受運彩條例保護的,所以在這一次(運產)條例的修法之中,我們都幫他一併地入法、加入防賭機制,就是希望每一個孩子想要追夢的時候,不論男女都能在運動賽事上面,安心地憑實力來競賽。」
如何落實防賭機制才是最重要工作,在「支持運動平權」部分,也新增公營事業和各級政府經營的運動體育隊伍的數量,應注意性別比例平等原則;而中央也應該給運動員工會更多的支持、獎勵運動工會,在對外窗口的建立,並簽訂團體協約,協助職業運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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