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 韓國瑜:「《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通過。」
議事槌敲下,13日《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七條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內容包含原民會主委由山地、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並且原民會各族的聘用委員也改為無給職。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未來我們會有更多的爭訟,但是這個當中我們是否要提覆議?是否要聲請釋憲?因為這當中完完全全違背原住民自決的精神、違背憲法增修條文尊重民族意願這樣的一個機會。」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我們在這邊反而要說的是,今天(13)我們在附帶決議裡面也講得很清楚,我們原來編列族群委員的人事費每年是2千多萬元,應該在115年度的時候全部改列新增原民會職員的經費。」
委員登記發言過程,藍綠兩黨也隔空交火,原民會組織法修正草案投票仍不敵在野黨多數、三讀通過;而立委陳瑩也在發言臺上,特別念出卑南族民族議會12月5日發布的五點聲明稿,強調卑南族族群委員的遴選機制是匯聚民族意願的民族意志,不容否定。
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陳瑩):「卑南族自2012年起已施行族群委員遴選制度,即由卑南族民族議會制定之卑南族族群委員產生辦法產生;據此,我卑南族族群委員係由卑南族十部落於各部落內推舉代表。」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不過是改為無給職、不是廢除,照樣有族群委員會議;而依據原民會族群委員的議事規範,他要討論原住民族的政策、原住民族的制度、原住民族的法規。」
原民會組織法從10月9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和內政委員會聯席審查時,藍綠兩黨無法達成共識,因此送黨團協商,後來由院長韓國瑜主持的協商中,仍舊無法達成共識,因此送院會處理,直到11月29日,在處理原民會組織法修正條文草案時,點燃朝野戰火爆發衝突,也宣布散會。
13日開院會,逐條審查第三條、第四條的過程中,儘管民進黨團再提覆議,依舊不敵在野黨的人數優勢,分別由贊成58票比反對45、57票贊成和48票反對,通過國民黨團所提的再修正動議,另外,通過條文也明定,本法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