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姓名條例修法通過,原住民族人可在身分文件上,單列原住民族文字書寫的傳統名字;不過政策施行半年,族人實際在戶政機關登記過程挑戰重重,因此有立委期盼內政部提出解決方案。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因為他已經並列(傳統名字),可是他堅持簽他的原住民族名的時候會被要求說你要寫漢名,為什麼?因為民國91年內政部有一個函釋,說要顧及機關使用便利性,同意原住民單獨使用的傳統姓名;但是羅馬拼音的,他說被社會各界所還不熟悉,所以不能使用。」
伍麗華列舉個案,其中就有內政部函釋這道魔障。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會在近期廢除;另外立委高金素梅則建議,國家考試納入原民傳統名字項目,並增加相關法規、命名制度課程。
至於眾所關注的國土計畫,當中的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內政部指出協調順暢,預計年底公布;不過隨著各地傳出國土計畫延後施行,高金素梅希望,能讓原民土地使用規則如期上路,修正國土計畫法中各縣市「一併公告」條文。
內政部長 劉世芳 VS.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我們會考慮但需要有配套,所謂的配套就是剛剛所說的,第一個其他沒有完成程序的縣市它們會用什麼方式補充到內政部來做討論。(沒關係,你們要有什麼配套的話,請部長到時候再跟這個有意見的縣市再討論,但是我的感覺就是原住民的土地使用規則它必須要脫鉤,因為我們的族人土地不正義已經期待了很久,希望你們研議好不好?)好。」
由於原民土地使用規則上路,原鄉土地建物問題大多數迎刃而解,過去立委伍麗華曾向國土署建議,都市計畫地區也能比照原民土地使用規則;而高金素梅則是比照日前上路的烏來水源特定區三通案,建議以107年4月30日作為時間基準,讓全台原民土地建物合法;國土署則表示會在和地方政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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