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在12日發放振興劵,民眾主動前往各商家進行消費;但卻有部分店家反映疑似收到仿冒振興劵當場拒收,請消費者更換一張,後續警方循線找到該名男子並且釐清案情。
知名包子店業者:「(當天收到)一張5百、一張2百,兩個(鈔券)都檢查,2百的出問題,我就說我刮給他看,我說你這個刮不出來;還他啊,我說你再換一張給我。」
吉安分局偵查隊長 Kacaw(張淑光):「透過監視器追查出這名男子,也在17號的中午12時許把男子帶回來本分局進行調查;總共有4種真偽的方法,民眾如果有收到假的振興券請立即向警方報案,不要鉅額使用以免觸法。」
縣府澄清,振興券是送中央印製廠印製、有4道防偽技術,短時間要仿冒很困難。
花縣府觀光處長 余明勳:「財政處會去了解,因為其實還有其他的防偽機制,只要辨識是真的、那一張就是真的,刮壞應該還不至於汙損。」
此外,有議員質疑為何長住在花蓮的新住民與外籍人士無法領到振興券,其中還有一些人例如對在地具有貢獻性30年以上的外籍神父,而這樣排他性是否公平?
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花蓮全縣的新住民人口有8千多人,他們拿到了APRC來花蓮永久居留,但是你排除了他,我講比較不好聽、就是歧視性,因為他要婚姻,有很多單身的、離婚的、喪偶的,我覺得你們要去查一下。」
對此,縣府說明資格認定主要以403地震前就設籍花蓮、持有居留證者都可以領取;針對假劵部分,議員提到不只一家收到,要求縣府積極調查,以免人心惶惶。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