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原民會主辦南島論壇,開幕式上表演奇美部落勇士舞,部落認為未獲授權,且因錯誤展演,部落備感侵犯。一狀告上原民會等,經一審敗訴,二審高等法院宣判駁回,結果讓族人及律師團錯愕。
奇美部落阿美族傳統智慧專用權發言人 Oloh Komo(蔡富榮):「我沒有辦法理解,到底到後面為什麼會輸這個部分,可能還是要回到判決書的內容裡面,我們在思考我們的戰略要怎麼調整。」
根據高等法院提供媒體資料指出,傳智創作在南島論壇開幕前即已對外公開發表,且認定南島論壇場合屬於正向且值得肯定意義,因此符合傳智條例第16條正當性。另外智慧創作在申請時,未載明須保持秘密及不公開,應屬中度審查基準所保護。展演內容目的正當且非惡意,法官認為不致侵害部落名譽,因此認定未達侵害傳智創作人格權的程度。
奇美部落阿美族傳統智慧專用權發言人 Oloh Komo(蔡富榮):「那這次很特別是主管機關侵權,然後對部落來講,那專用權到底是在幹什麼,是用來保護原民會呢?還是要保護部落?」
根據傳智條例第16條,有三項條件得使用智慧創作,其中就包含其他正當之目的,以合理方法使用者。族人質疑「合理使用」的範疇到底為何?原民會恐怕是球員兼裁判。
原民會綜規處專門委員 曾興中:「族人對於權利的維護,有他的期待、族人的期待必須要被維護、要被保障,但是傳智的合理使用,是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播的必要機制,所以合理使用的機制,也應當要有一定程度的維護跟持續地進行。」
原民會表示,「合理使用」的範疇,需要時間累積,將蒐整各界意見。針對判決結果,部落方指出會待判決書內容確定,擬定下一步。原民會則表示,會持續與部落溝通達成和解。
責任編輯:Pa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