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詐騙猖獗,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後首重打詐,行政院日前研擬「打詐新四法」,立法院司法、內政委員會5日上午分頭審議。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四法連動才能遏止詐騙。
內政部長 劉世芳:「詐欺犯罪危害條例是內政部主管四個法一起連動的話,才能夠對於未來台灣這樣詐騙,這麼猖狂的事情,有法制的基礎能夠有效的壓制。」
劉世芳指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條文可以填補現行防制與打擊詐欺犯罪法令不足,從上游強化金融、電信及網路各面向的防詐作為;下游嚴懲詐欺犯罪、建構保護詐欺犯罪被害人機制。而立委也關注,境外電信詐騙該如何防堵?
民進黨立委 蘇巧慧 vs.刑事警察局局長 周幼偉:「(20條可以切斷,高風險的國際漫遊可以直接切斷,不會再繼續發送。)(對對對),然後如果是預防面呢?我怎麼、我對這法條看起來已經比你們還要熟悉了。」
通傳會主秘 黃文哲 vs. 國民黨立委 牛煦庭:「(冒名這件事情很難完全杜絕,但是用冒名來做為犯罪的這種方向,我們盡量把它減少掉),高風險的電信事業,如果數量不多,對不對!你乾脆就做臨櫃查核。」
針對「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立法要點,法務部指出,包括以科技方法追蹤位置、對行動通訊設備調查等。不過,朝野立委質疑,為何不在「刑事訴訟法」訂定專章,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訂專法的立法速度較快,可以即時因應犯罪型態的處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有不同見解。
民眾黨立委 黃國昌:「你們推出一個科偵法,結果只有11條的規定,11條的規定掐頭去尾;實際上面,真正有實質內容的只有三條,那三條全部都可以,放在刑事訴訟法當中,我非常失望。」
為嚴懲詐欺犯,行政院推出打詐四法,但黃國昌認為,目前在政院版提出的打詐專法中,刑度上的設計跟調整,恐怕沒辦法符合人民和被害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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