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間不斷倡導環境永續的當下,國內金管會也在推動綠色金融,不僅著重環境,更擴及金融、企業和環境間要取得平衡;而原民立委就關心原民土地問題常落在原保地上,不管是人頭買賣、現金收購,近幾年更在禁伐補償金的規範下讓原保地越來越搶手,而原保地不能作為貸款使用,立委就感嘆部分族人就只能轉向私人高利貸。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 魯凱族 VS. 金管會主委 黃天牧:「(我們可不可以去協調這些銀行工會,禁止金融機構拒絕以原保地做擔保,能夠有禁止歧視條款?)當然還是移轉的限制,不過我們會遵循委員的意見去跟跨部會做研究,包括跟我們的銀行工會去做研究。」
兩個月之後金管會將回復研議結果,而立委也提出其它建議;例如增加銀行的誘因,並在永續金融評鑑上給予加分,另外也可參考國外做法,建立原保地的鑑價系統,並和特定銀行合作給予金融服務;另外在原鄉土地上仍舊面臨居住地不夠的問題。
農業部代理部長 陳駿季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原住民族部落的範圍內的農業區的、或者是農業用地,他要興建自用住宅的土地得劃設為建地。)如果部落它是在聚集的部分,未來在國土計畫的話它會被劃分為農四,劃為農四的話大概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而國土計畫中,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劃設方式,要將部落範圍內的聚落進行劃設,主要目的是要解決部落範圍內建物違建的情形,進而增加建地使用;不過將在2025年全面實施的國土計畫法,是否更符合聚落內的生活機能需求?似乎還得密切關注。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