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選舉涉行賄 桃源區民代與女友遭判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選舉期間,余金鐘與女友簡姓女子兩人於投票前一周,為要求當選以一票1000至2000元不等現金行賄,利用簡女經營的超商工作返鄉人口流動,合力陸續向共6名選民約定投票,行賄總額達1萬元,因此余金鐘遭法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5年,而簡姓女友判刑1年10個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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