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城市部落、推動原鄉發展 黃仁 一路走來 勤懇 踏實 專業 承諾 行動
一、【居住正義】全力爭取全國各縣市、建蓋專屬原住民社會文化住宅。
二、【捍衛原住民保留地】落實原基法,反對原保地解編根據《原基法第二條》的定義,原住民族土地包含了「既有的原住民保留地」以及「傳統領域」兩項,原住民保留地政策。
三、【原住民保留地應放寬多功能使用】原住民保留地造林納入碳權交易標的,以取代微不足道的禁伐補償金。
四、【監督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落實《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明定之原住民族權益條款。
五、【修法保障原住民族勞工權益!】爭取原住民族勞工投保補助。
六、【打造最多元頂尖–原住民完全中學】提供下一代完善教育環境,傳承原民文化,讓原住民族教育權獲得保障。
七、【傳承傳統競技 培育體育人才】「持續爭取」相關培育經費,專款培育體育人才。
八、【65歲國家養】對於「65 歲領不到老人年金」族群,黄仁將提案爭取延續(原住民給付)為終身領取。
九、【0-6歲國家養】(1)爭取原住民族生產獎勵金(2)提升原住民族育兒補助。
十、【爭取原民教育福利】國小至大學學費中央、地方政府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