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憲法原住民族專章」的制定,提升保障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權益。 二、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暫行條例」的立法,加速原住民族自治的進程。 三、加速「原在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立法進程,落實傳統領域的精神。 四、推動「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組織法」,實踐原住民族土地正義。 五、推動「原住民族交通平權法」的立法工作,強化原鄉部落道路交通安全。 六、推動「原住民族森林碳匯」的立法工作,落實原住民族自然主權與公平正義。 七、推動「原住民族銀行」,充實原住民族創業基金,提升經濟與社會地位。 八、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原住民重點學校校長、主任一律由原住民擔任,強化教育主體性。 九、推動「原民族運動獎勵法」的立法,培訓、獎勵並保障原住民族運動人才。 十、爭取「原在民族免繳健保」,落實原住民族健康法精神,保障原住民族健康。 十、推動「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護法」的立法工作,加速原住民族文物返還與保護。 十二、推動「原住民文化藝術音樂獎勵辦法」,獎勵、培養原住民族文化藝術音樂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