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列預算,清查全國原住民保留地非法買賣掛名登記事宜,建議政府買下,全部造林,守護土地正義。
二、限期政府遷移困擾達悟族人多年的核廢料,遷移至無人島,例如龜山島等,還給達悟族人乾淨家園。
三、莫拉克風災至今超過10年,協助族人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權。
四、教育是根本,推動成立台灣原住民族大學。
五、林務局、國家公園東管處等佔用舊部落的士地,政府要歸還給部落。
六、每一個山地鄉或區公所,至少要有一個日托中心,子女可以安心上班,下班後接回長輩。
七、原住民保留地,可以向銀行及郵局貸款,徹底解決族人的經濟困難。
八、支持青年回鄉發展,提供各項必要協助。
九、積極推動成立台灣原住民族自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