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號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除了車輛需要經過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還要登記、領用、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險後才能合法上路,為方便民眾登記,屏東監理所也下鄉到點掛牌服務。
屏東監理站站長羅振瑞表示:「12月6號的部分,整個屏東領牌的狀況的話大約有118輛,然後在相關的宣導部分,當然我們都會透過各個,不管是我們的民政系統,或者是到我們的各個經銷商,去做相關的宣導在整個屏東的目標數,大概約1萬多輛。」
因應新制上路,屏東縣警察局針對微型電動車提出6項措施,包括速度管理、安全帽違規取締、號誌運用、路口違停取締、科技執法及行車視距檢視,加強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屏東縣警察局局長劉印宮說明:「我們最多最擔心的部分其實就是改裝,因為改裝以後跟一般的機車,其實是一樣的速度,它可以速度達到時速60,如果他不改裝速度大概是25是比較安全,當然我們要呼籲業者也不要改裝,不是外籍移工去改裝,是業者也不要幫他們改裝。」
電動自行車過去因為不需申請牌照、投保強制險,常衍生車禍、無法理賠等爭端,因此政府修法加強納管,呼籲微電車車主注意相關規定,像是14歲以上年齡限制、佩帶安全帽等,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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