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要到了,不少民眾除了規劃到知名旅遊景點打卡拍照外,當然也少不了要血拚購物,但是衛福部食藥署就提醒了,從國外帶回來的食品、藥物、醫療器材以及化妝品,都有所限制,若是違反規定,恐怕就會吃上罰金甚至刑事責任。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 林金富:「入境攜帶的食品、藥品、醫材、化妝品,都應該要依照我們的規定來辦理,尤其是長看到的各位帶一些東西回來,小確幸這些限自用帶回來使用的,就不可以轉賣,那如果要販售,那務必在邊境要依法來做查驗。」
根據現行規定,像是膠囊或錠狀食品,每種最多只能帶 12 瓶,全部加起來不超過 36 瓶;一般食品,總價值要在 1,000 美元以下,總重量不能超過 6 公斤。藥品的部分,非處方藥也有數量限制,處方藥如果沒有醫師證明,最多只能帶 2 個月的份量;有處方箋的話,最多也只能帶 6 個月的量。管制藥品就更嚴格,不能寄、不能超量 。
而醫療器材常見會攜帶回國,像是 OK 繃、口罩、隱形眼鏡等,也都有數量上限,並且半年只能帶一次,至於化妝品也是依相關規定來辦理。
衛服部醫療器材化妝品組專門委員 楊怡真:「圖片上面看到有玻璃安瓿,在我們台灣是不能用當作化妝品的容器,所以如果有要買這一種玻璃安瓿,當作容器的化妝品,要麻煩申請合格之後才能夠帶進來,最後是要提醒大家,從國外買回來的化妝品,它都沒有中文標示,而且用了以後有什麼不舒服,是大家要自己找國外的廠商,所以買的時候還是要建議大家多想一想。」
現在正是出國旅遊高峰期,不管是自用或是代購也好,都應該依照規定限制來辦理,衛福部也強調以個人自用為原則,再次提醒民眾在衛福部官網上都有列出細項規定,出國想要好好遊玩前,一定要仔細檢查清楚,以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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