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觀光署露營場資料」,我國合法露營區僅占百分之八,而在桃園市,合法露營區僅13家、違反相關法規露營區共有122家;面對業者申請露營區合法的觀望,桃市政府從111年開始積極輔導業者,也設立「一站式輔導」,加速合法化的進程。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長 周柏吟:「其實桃園算是跟台灣其他縣市比起來,我們也算是露營場比較多的縣市、而且大部分在山區,所以我們要必須兼顧就是在山區、愛護我們的森林跟原鄉,在低度的開發跟環境之下,那又能夠做到讓我們這個露營產業能夠往前推進。」
申請露營區合法化大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土地使用許可申請,第二階段則是進行露營場設置登記的審查,在桃市政府的輔導下,目前已有55件通過第一階段土地許可使用,但族人業者表示第二階段仍有困難所在;桃市政府也回應藉由一次次的論壇及交流會,透過實際案例分享實務問題,並推出露營場合法化攻略。
復興區露營業者 簡瑞祥:「第一個就是水保計畫、第二個就是汙水處理、第三個就是所謂的資金的問題,所以遲遲說在我們復興區、在合法的業者數量不多,就是因為我們部落在資金以及這些的企劃方面是比較弱的。」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長 周柏吟:「希望透過一些實際的經驗現身說法,並且把我們所有的這樣的輔導能量帶到這些營主面前,鼓勵他們繼續跟我們攜手並進。」
桃市政府表示,會跟輔導團隊積極與露營業者溝通、並扶持露營區合法化,同時也承諾未來會加強原鄉復興區的露營輔導,讓桃園成為台灣露營特色旅遊的首選城市。
責任編輯:林懷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