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教授高德義致力於原住民族發展事務,推動原住民族權利入憲、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因此原民會特別頒發一等獎章給高德義;由於他在1991年到1997年國民大會修憲四次過程中,親自起草「憲法增修條文」中第10條第11項跟第12項,再由國民大會代表提案,影響原住民族基本法甚遠。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夷將.拔路兒):「那討論完以後呢就由國大代表來提案,通過了這個很重要的憲法增修條文,那憲法增修條文這第11項跟第12項有什麼樣的一個重要性呢?就是我們今天後來會有原住民基本法,包括我們的原住民族教育法、還有我們的原住民族的語言發展法、跟最近剛剛通過的原住民族健康法都有連帶的關係,因為在這個增修條文裡面,它授權給立法機關跟行政機關有關原住民族的各項權利呢,是要立法立定旨。」
高德義對於得到一等原住民專業獎章感到興奮與安慰,愧不敢當;並指出在整個憲法政策的法治化上雖然台灣原住民相關法領先全球,不過仍有重要原住民法案尚未齊全。
東華大學教授 Wubark Kudjayau(高德義):「比如說自治法還沒有弄出來,還有有關原住民土地的土地法、土地以及領海這方面的部分比較還沒有出來,還有另外一個有關原住民的人權的部分,這部分其實還是未來要繼續努力;那整個的原住民來講,以後要努力的方向就是怎麼樣子讓原住民政策變成一個專業化的政策,然後我希望原住民政策其實要鎖定在焦點放在民主化、就是文化化,建立一個與原住民人權跟文化為基礎的原住民政策,這個是整個的原住民族的發展還有政策長治久安之道。」
高德義除了參與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把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之外,他也對於增修條文中第十二項「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表示,這影響原住民在立法參與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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