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不少國人,消費習慣離不開網路購物,方便、快速卻也是兩面刃,不少詐騙手法推陳出新,防不慎防;不過有立委指出,若受害者是透過跨境購物,拿到的包裹與下訂的品項不符,想要拿回已支付的錢,卻困難重重。
民進黨立法委員 鍾佳濱:「目前大型的網購平臺都有提供這樣的服務,但是網購平臺唯一不能幫你退的,就是你在網路上點購的時候,已經繳給了中華民國政府海關的關稅。」
貨品的錢可能有辦法追回,但是貨物一旦沒在提領前申請退運,依照關稅法所繳的關稅恐怕就拿不回來。 而且民眾若要走退換貨管道,也行不通。除了詐騙集團根本不會理之外,依法要申請約六千到一萬元的公證費。因此立委共同呼籲,財政部能重新審視退稅法規。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如果能夠取得購物平臺的退款證明,是不是未來也可以作為一個退稅的證明?」
關務署通關業務組長 林佳吟:「民眾跨境網購,如果有遭到詐騙這種情形,可以在貨物提領之後,檢附遭詐騙的文件,依照我們關稅法第17條,用更正的方式,更正報單的方式,來辦理退稅可行的作法。」
不過後續要如何證明消費者是遭詐騙?關務署表示會參考金管會經驗,再進行制度設計。另外伍麗華也建議,透過EZ WAY APP設計退稅流程。
責任編輯:吳柔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