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聯盟桃園雲豹簽下前NBA球星魔獸霍華德,在上一個賽季中,因傷臨時未上場,引發球迷不滿要退票,行政院也新制定條款,新的退票機制,只限定於單一場次的票券,但季票不算在內,球團也要在賽前公布出賽名單 。
行政院消保處諮議 陳世元:「登錄了他就覺得說,他買了票一定會看到某一些明星球員
所以他會有一些期待存在。」
體育署副組長 戴琬琳:「為了避免去年所發生的魔獸他加盟職籃,因為未上場引發的退票爭議,所以在這次的應記載事項中,已經有明定未來球團在主辦賽事時,他必須要在賽前去公告,登錄的球員名單。」
民眾 Ciwas hayung(陳芷涵):「(公布名單)這樣就可以看,自己喜歡的球員有沒有(上場)打球,如果有當然會更值得,更衝動去買票。」
族人表示,對於這這項新規定,非常值得,像是中華職棒必須在當天下午五點三十分提出名單,職籃兩個聯盟PLG和T1,則是要在比賽當天早上十點前要提出,而且都要在賽前一個小時要公告,若是未通知或未公告,得以要求退費,但如果球員是因為受傷沒有出賽,球團在賽前通知,並且有公布原因,則消費者是不能退票 。退票規範方面,如果是不可歸就因素延賽,延賽前都都可以退費,一般退票則以七天為限,若可歸就於消費者,業者可以收10%的手諭手續費,另外,也有防黃牛條款,例如大量退票,業者可以不接受。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 陳星宏:「被我們的球迷消費者或是說發現檢舉,我想主管機關第一次會要求限期改正,不改正的話,開始從新台幣三萬到最後的五十萬,做行政上的裁罰。」
消保處也表示,也為了安全上的考量,也有另訂規定,業者也不能超賣,超過觀眾席次或是場地容留人數,違反者為先勸導,未改善可以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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