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這個月初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稱是法案最大規模修正。包括強化飼主課責、以及寵物產業的管理規範,另外還加重動物虐待刑責,其中明訂不得販售山豬吊,並明文要求廣告及網路平臺移除相關物品販售,目的就是要全面阻斷山豬吊等陷阱使用。
農委會主委 陳吉仲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ufin‧Siluko (廖國棟):
廖:「保障多元文化跟動物保護上面,也勢必會產生很多的衝突。」
陳:「《原基法》那邊還是有相關的規範,所以《原基法》還是可以依照它的規範來進行,所以我們這邊有排除掉這些部分。」
農委會強調會以《原基法》優先,而目前僅表示後續草案調整將納入「排除條款」以尊重原民文化。而林務局近期也研發改良式獵具替代,目前也已在狩獵協會等組織推動,共發出1,800組。不過立委伍麗華認為《動保法》、《野保法》各自修法問題重重、體系混亂,農委會則回應,這兩條法律完全不會背離《原基法》精神。但位在屏東楓林的光電廠開發,可就有爭議了。
農委會副主委 杜文珍 VS.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
伍:「可是我們卻看到他把它拆成兩公頃以下,他想要用變更使用用地去處理,又想要規避環評,您覺得這個當中審查作業要點要不要再去做修訂?」
杜:「我們會再來看,因為其實整個開發案如果是以打散(土地)規避的方式,我想這個應該要來處理。」
伍麗華指出,目前依農委會在同意農地變更使用的作業要點中,農地要變更成光電使用,若面積未達兩公頃則不同意變更。但業者已把大片土地,分拆三塊兩公頃以下土地,不但規避環評也在土地變更審查上有瑕疵。呼籲審查要點進行調整,加入現勘及取得部落同意等流程,農委會則表示會審慎處理。
責任編輯:黃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