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 朱女士表示:「為了配合政府的能源政策,開發私有土地,我後半輩子的經濟來源,我又不偷,我也不搶,又不是違法的行為。」
地主一席話道出光電開發以來心中的無奈,不過4月11號楓林村部落會議決議,要求光電撤出部落,如今楓林私人土地光電開發案似乎陷入騎虎難下情形。
獅子鄉鄉民代表 何素娟說:「不管是在自救會這裡或是地主這裡,其實都是我們的家人,我們心裡也很痛,其實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我覺得說,當初如果有做好一個溝通,也不會變成這個樣子。」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代理科長 潘仕剛也說:「尤其是我們公文有提到,施工前你們(廠商)一定要去跟部落的族人去做說明會,要去把他們有什麼疑慮,你要去解決他們的疑慮。」
5月汛期在即,當地居民擔心已施工山坡地會造成立即危險,從2月開始就要求廠商加強水土保持的施工作為,協調會上廠商終於承諾施作。
光電廠商總經理 王瑞豪表示:「當然我們會依照一些技師的一個梯田設計的坡度、長度,然後來做這一些事情,這一段我是可以來承諾的。」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科長 葉至瑋也提到:「如果說廠商這邊有變更意願的話,我們當然會用最快的腳步去把它審查,甚至在一個防減災的一個過程,可以允許他先行施作再後補程序。」
2月以來,在地居民不斷地陳情、要求,希望還給部落安全的環境,但一路上面對縣府及廠商不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居民實在不能接受。
獅子鄉楓林村村長 宋銘德義憤填膺到:「怎麼會冷血到這種無視我們百來戶,將近500個村民的生命安全,我們的官員怎麼會這種心態,到現在還在推卸責任,還在說廠商。」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也感慨到:「如果你(廠商)明天馬上啟動一下子就做完,搞不好你的真心我們都看到了,我們相信廠商、相信縣政府。所以我再次強調,其實我們在處理是信任,彼此信任的問題,就覺得沒誠意,像縣政府今天這樣來,我自己都覺得沒誠意。」
協調會結束後,在地居民還是無法接受廠商和縣府的說法,21號將集結部落族人,一起前往縣政府抗議。
責任編輯:陳劭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