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面上一輛休旅車撞倒一位民眾之後,不但沒有下車查看還明顯搖晃蛇行持續離開現場,接著加速逃逸。
本起事件發生在14號,新科鄉民代表賴偉翔駕車行經秀林村時不慎擦撞高姓女子導致多處擦傷,而肇事賴男當下也沒有下車查看傷者。
目擊民眾回顧當下:「後照鏡撞到人的時候他沒有當下停車,他是停在前面那邊停了大概2秒,然後又直接慢慢開下去到喪家那邊去,到那邊他也是都沒有下來(查看)。」
新城分局交通組長 吳俊義說明案情:「沿秀林鄉民享路北往南行駛,行經一處民宅前,前右後照鏡不慎擦撞走在路上的高姓女子,造成女子跌倒左膝蓋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國軍花蓮總醫院就醫。」
經查現任鄉民代表賴偉翔母親是前鄉長李春風,任內因賄選遭解職。而賴男是肇事累犯,102年因拒絕攔查,在逃逸過程中肇事導致廖姓騎士重傷癱瘓,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處緩刑5年;111年則犯下酒駕肇事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這次則是在肇事後在某處喪宅遭警方尋獲。
吳俊義:「警方到場後賴男不在事故現場,經警方循線調查在某喪宅內發現賴男,現場經警方酒測賴男的酒測值為每公升1.24毫克,高女的酒測值則為零,本案依公共危險罪酒駕肇事致受傷逃逸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目前本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認定事證明確偵訊後諭知賴偉翔請回。警方也呼籲酒後應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等措施,以免憾事發生。
責任編輯:黃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