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花蓮地檢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針對7名涉嫌賄選或幽靈人口罪嫌的當選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訴訟。而第二波的起訴名單中包含縣議員到村里長都有。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花蓮地檢署針對當選人,涉及賄選或幽靈人口者,於公告當選後30日內,已經對14名當選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層級包括縣議員、鄉長、鄉民代表、村里長。」
有關國內選舉違法案件,目前透過刑事上的選舉訴訟或準用民事訴訟當選無效等法定程序來做審判,而兩者判決不會互相影響,而且民事二審判決當選無效即為定讞。目前相關涉嫌違法部分,也要經由司法程序來做判定。
林俊廷補充:「張姓鄉民代表當選人,因為涉嫌現金買票賄選,而遭到起訴,另外卓溪鄉田姓鄉長當選人,因為安排其侄子、姪女,虛偽遷移戶籍到卓溪鄉投票,涉嫌幽靈人口妨礙投票罪,而遭到起訴。另外萬榮鄉謝姓村長當選人,也是因為安排親友虛偽遷移戶籍,到萬榮鄉投票,涉及幽靈人口妨礙投票罪,因此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花蓮地檢署回應,今年選舉查獲超過30件賄選案件,目前起訴30件、約52人;6件幽靈人口案中,起訴2件、7人,而緩起訴則有4件、16人。當選無效起訴部分,目前累計14人,後續不排除還有下一波起訴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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