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烏來水源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通過後,這個月新北市都市都委會審議後,再度通過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也將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新北城鄉局審議科長許仁成表示:「原民的部分就是,他要具有原民的身分,而且他是要有原保地,原住民保留地。」
與烏來三通案相同,未來在台北水源特定區的族人,若持原保地就可在原有合法建物上,興建或改建等,總樓地板面積可達495平方公尺。若是空地興建,基本條件是至少1000平方公尺,而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330平方公尺。 族人得以建屋,新北市議員馬見期盼,中央審議能儘速通過。
新北市議員 Lahuy.Ipin (馬見)說明:「他一定會通過,因為通過的原因,他已經是有例可循,而且該突破地其實我們在內部會議,都已經突破了,只是說他在進程上,我們希望他再快一點。」
馬見表示,由於先前的烏來水源三通案,範圍僅烏來里等區域,若台北水源三通案順利過關,福山、信賢等地就能同步跟上相關法規,烏來整區就不再一國兩制,也有望消除烏來法規限制疊床架屋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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