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一個月,24號內政委員會,原民立委追問,都會區投票所出現只有一、兩張的原民選票,面臨開票即亮票的窘境,25號原團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部會一起討論解方,其中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拿出2018九合一選務資料,指出全國平地原住民選舉人,只有3人以下的投票所,最多的縣市分別是,新北市582家最高,台南市和台中市也有500多家,另外彰化市跟屏東縣也有200到300多家,導致原住民選民的投票意向,容易被掌握。
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理事長 陳旻園說:「所謂自主意願這件事情,它真的能夠在這個選舉裡面被展現嗎?我們就說這個其實是非常地強人所難。」
原民選舉人20多年來的變相亮票,可以有解嗎?原民會跟內政部提出若把縣市首長跟民意代表,分開設立投開票所,讓原民集中投票,但中選會仍認為,要修選罷法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中選會選務處副處長 蔡金誥說:「就這個時候原住民他必須分赴兩個投票所來投票,就他而言當然會增加他的一些成本,還是要以修法為前提,這樣是比較有明確的法源依據是比較適合。」
針對六都選舉委員會代表提出的選務困境,原民會跟內政部再提出新的見解,認為在選罷法中第17條第1項,「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這句話,還有解釋的空間,希望從法制面上能找到解方。
原民會綜規處長 Yapasuyongʉ.Poiconʉ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說:「選舉人要在他的戶籍地投票,這是在選罷法第17條規定,當然這一句他有加一句叫做「除另有規定外」,它的射程到底到哪個地方可能也可以思考一下。」
內政部民政司公民參政科長 蔡明謙說:「在選罷法第57條第3項的規定,對於原住民的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可以斟酌實際的狀況,單獨設置投票所,或在區域選舉內的投票所內來辦理投票。」
在法制面看似找到一線生機,但在實務行上,在場的六都選委會指出,選舉人造冊跟戶籍地認定仍須釐清,還需要時間想出對策,而且今年的年底大選,投開票所都已設置完畢,不過在不修法的情況下,為長年原民選務沉痾問題,找到出解方,也是為原民選舉人的投票自由意志露出曙光,原團也期盼朝野立委,繼續敦促各機關商討後續對策,避免下次中央和地方選舉重蹈覆轍。
整理:施容亘/責任編輯:林芷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