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而殺害2名警員的嫌犯,就是外役監逃犯,22號行政院會火速通過,”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往立法院,要嚴審外役監申請人員的資格。
法務部次長林錦村表示:「修正過以後會有至少要服刑三分之一,如果是累犯的話應該要服刑到二分之一,第二個是說一定要接近假釋一年這樣的期間才可以來申請。」
除此之外,也要考量申請人員,是否會有危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全疑慮,修法後也緊縮遴選對象標準,像是重大暴力和高逃亡的犯罪類型,不得成為外役監的遴選對象,標準也從原本的7類對象新增到10類。
法務部次長林錦村表示:「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還有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人口販運防治法,乃至於是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相關的這些重大的刑案。」
而高逃亡犯罪類型,像是刑期超過十年以上、假釋中再犯罪等等也都受到限制。而為了要更完善配套措施,也修正遴選辦法,增設內部審查小組,也聘雇外部專業委員參與審查,另外也修正返家探視辦法,除了強化返家監控外,也會嚴懲逾時未歸狀況。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解釋:「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望能與《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一起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立法院新會期將在23號開議,攸關提升警察執法風險的《警械使用條例》 ,也將在30號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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