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間,花蓮瑞穗潘姓男子深夜跟朋友上山打獵,卻因誤觸柚子園電圍網,造成1死1傷,果園主人楊姓農友因未設置夜間可辨識警告標示等疏失,涉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遭檢方起訴。
光復鄉居民萬先生說:「像我們這種打獵的人不會去那個果園,因為怕有些果園用其他方式去驅趕野生動物,因為他要種他的果實啊盡量都不會去那種地方啊,我們都會去我們自己的山上而已比較了解自己的山。要懂得領域啦,說這是誰的地盤是誰的地這樣,該去還是不能去這樣子啊。」
達拉讚部落Kakita’an Totoy Liliw曾金德說:「對於這個事情我們還是很遺憾,既然是去打獵了,對於這個東西應該多多少少都要知道,怎麼會有電線在那邊出來,應該自己應該都有警戒性都要注意一下,也要尊重那個果農或是農作物的地主,都要互相尊重。」
地檢署表示,民眾架設電網目的,只是要讓野生動物碰觸時,受到驚嚇,並不會受傷或死亡。因此,應該要注意到電網的電流強度、脈衝間隔等安全因素。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本件楊姓被告架設電網驅趕山豬等野生動物時未注意到電網的電流強度,造成民眾接近時,誤觸電網而導致死亡,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將被告提起公訴。」
此外,地檢署表示,會請轄區員警加強勸導,請民眾配合行政機關,設置符合安全標準的電網。避免他人因為不熟路況,誤觸電網,引發死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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