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盜採土石因利潤龐大、罰則相對輕,導致非法行為屢禁不止。為了守護環境與公共安全,行政院7號推動《土石採取法》修法,針對不法牟利行為祭出重拳,並強化災後復原責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主任 徐銘宏:「我們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提高罰鍰增至到1千萬,在增訂刑責的部分,意圖營利,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千萬的以下罰金。」
除了刑度大幅提升,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若造成災害、重傷或死亡,將加重處罰,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同時也增訂即時沒入載運車輛及機具等規範,降低違法行為持續擴大的可能;也同步要求後續環境整復。
行政院發言人 李慧芝:「就盜採遺留坑洞的整復作業,明確規範使用物料以及實施的方法,並禁止回填廢棄物,並且地來確保國土安全,環境的恢復,也希望透過本案完成修法之後,落實精準打擊,阻斷不法,並且環境恢復等三大原則。」
行政院表示,修法著重打擊非法盜採,也是為了落實國土資源的永續利用。後續法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經濟部也將積極與朝野黨團溝通,期盼能儘速三讀通過,回應社會大眾對環境保育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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